麦格律师事务所 2016年11月21日 近日,北京晟孚投资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成功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审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要求,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部分重大事项变更及备案首只私募基金,需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中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晟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由浙江麦格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并成功通过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审核。